校办〔2008〕3号
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精神,我校清明节放假日期为:4月4日—4月6日,共3天。其中:4月4日(清明节)为法定节假日,4月5日(星期六)、4月6日(星期日)照常公休。
各部门、单位要在清明节放假前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,消除安全隐患,并切实做好清明节(4月4日)的值班安排和安全保卫工作。各部门、单位4月4日的值班名单于4月2日前报校长办公室。
清明节值班时间:上午8:30—11:30,下午2:00—5:00
校总值班电话:83271110、83271410;燕子矶校区值班电话:85391110、85311885;江宁校区值班电话:86185110,86185711;镇江校区值班电话:0511—84421702。
特此通知
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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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词:节假日 清明节△ 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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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药科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8年3月26日印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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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校对:谢文
共印200份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