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外国留学生"学习优秀奖"的评选办法》

  为了奖励成绩优秀的外国留学生,鼓励自觉读书,使之形成一个好学上进的学习风气,特决定设立奖学金,用以奖励学业优秀的本科留学生。

具体评选办法如下:

一、评选对象:本校本科一、二、三年级留学生

二、评选时间:每年九月份~十一月份

三、评选方法:由任课教师和本班同学推荐,经学院审核,提出意见,国际交流合作处和教务处共同复审,报学校批准。

四、奖励办法:"学习优秀奖"设一等奖、二等奖、鼓励奖三个等级。
一等奖 奖金1000元 并发奖状
二等然 奖金600元 并发奖状
鼓励奖 奖金300元 并发奖状
同时将一、二等奖的奖励情况通报使馆。

五、评选标准:
1. 文明、礼貌、团结同学、尊重教师和工作人员,遵守留学生守则。
2. 本学年内各门课程(包括考查课和实验考核)的成绩均达75分以上可获一等奖。
3. 本学年内各门课程(包括考查课和实验考核)的成绩均达70分以上可获二等奖。
4. 本学年内各门课程均及格,主要课程在75分以上,但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下者,可获得鼓励奖。

六、评选注意事项:
1. 在评选中要坚持标准、实事求是。
2. 在审定候选人时应认真听取任课教师和班级同学的意见。
3. 各学院在上报获奖候选人时,应填报"学习优秀奖推荐表"。